二标段天门市第三水厂工程设计服务招标文件更正公告
【信息时间:2025/12/31】
第三水厂工程设计服务第1次答疑(标段编号:4290062025-QT0014001002)
1、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“3.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资质条件之一: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;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;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(燃气工程、轨道交通工程除外)甲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市政行业(给水工程)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,其中,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(给水排水)资格证书 资质,且近五年(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承接过一项工程总投资不小于2亿元或总规模不小于10万m³/天的给水厂(含管网)设计业绩 ,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。”资格要求中设计业绩是要求投标人具有这样的设计业绩,还是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这样的设计业绩?请明确。
2、招标文件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”3.5.3“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资料和具体时间要求”:中标通知书和(或)合同协议书、项且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; 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”3.5.3“类似业绩”和投标人须知附录一中业绩需提供的资料为: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;评标办法中,对业绩需提供的资料要求的是:中标通知书(如有)、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;前后不一致。请明确。
答:1、“近五年(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承接过一项工程总投资不小于2亿元或总规模不小于10万m³/天的给水厂(含管网)设计业绩” 为投标人业绩。
2、“类似业绩”: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。
招 标 人: 天门市城乡水务投资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 天门市衡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日期:2025年12月31日
关于常态化征集优化天门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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